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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認為馬利亞是可尊敬的聖母,但她只是耶穌的肉身之母。而天主教竟稱呼她為『上帝之母』,把耶穌的肉身與神性混淆為一。甚至使她在信徒的宗教生活中,佔了比耶穌更重要的地位。」(滕近輝)

「天主教拜聖母馬利亞,基督教拜她的兒子耶穌。」(吳主光)。
吳主光以為天主教徒相信「母親大過兒子」,因此才會拜聖母而不拜耶穌!

吳主光又引用「變水為酒」(若2:1 - 12)的聖蹟,認為既然耶穌稱聖母為「女人」,所以聖母與耶穌沒有甚麼特別的關係。

「天主教……高舉馬利亞過於神和主耶穌。」(陳終道)

「聖經記載的馬利亞是約瑟的妻子。在馬太福音一章明載天使吩咐約瑟把她娶過來作他正式的妻子。在一章的末了一節如此說:「只是沒有和她同房,等他生了兒子。」小字註明「有古卷作等他生了頭胎的兒子。」這一節經文很明顯給我們看見約瑟娶過馬利亞以後,並沒有親近她,但等她生了耶穌以後才過著夫妻生活。
」(陳終道)



1.澄清誤會

一、天主教並不拜聖母,也不認為聖母大過耶穌,更不會把聖母放在神和主耶穌之上。

二、尊聖母為「天主之母」並不等於滕君所說的「把耶穌的肉身與神性混淆為一」。

三、在天主教信徒的宗教生活中,耶穌的地位比聖母高出千萬倍,因為耶穌是我們的救主,而聖母和我們一樣同是被救者。

四、但天主教徒恭敬聖母,以孝愛之情敬禮聖母.

2:我們朝拜、欽崇天主,承認他是造物主、至上神,世界屬於祂,我們自己也屬於祂。所以我們在彌撒中欽崇天主,向他俯伏朝拜,並願偕同耶穌,把自己及自己的一切都奉獻給天父。但我們只是尊敬、恭敬、光榮、讚美聖母及聖人,為他們的得救而歌頌主,看到他們的成功而充滿希望和信心;體驗到他們在信仰、聖德路上的努力和奮鬥而感到莫大的
鼓舞。

3:對聖母、聖人的敬禮,絕不會奪去天主及耶穌在我們心中的地位。相反地​​,那是光榮天主的另一形式因為在敬禮聖母或聖人時,我們不單「相信」耶穌是救主,我們還「看到」、「感覺到」救恩在她及他們的身上兌現了出來。當我們高唱說:「聖母,你真有福」時,我們不是也在唱:「上主,你真好」嗎?
所以我們的口號就是:偕同聖母(或聖人),步武基督;偕同天下諸聖,奔向天父。

4:稱瑪利亞為天主之母,並不是因為她「生了天主」,而是因為她生了耶穌;她是耶穌之母,而耶穌同時又是天主(即在耶穌這個「位格」上,同時具備人性與天主性)。所以稱聖母為「天主之母」是基於「神學」的理由,而非如滕君所說的「把耶穌的肉身與神性混淆為一」!天主教在最初的數世紀,曾致力於維護耶穌「兩性一位」的道理,相信耶穌有天主性,也有人性,但只得一位,就是只有耶穌--這個人而天主的「位格」:他是一位,而非兩位。既然是一位,所以聖母便可被稱為「天主之母」,因為耶穌實實在在也是「天主」。在教會維護耶穌「兩性一位」道理的時代,曾有些人宣稱耶穌有「一性一位」,或「兩性兩位」等等,天主教一概認為這些都不合聖經的啟示。
滕君認為瑪利亞是耶穌之母,而不能稱之為天主之母反而是極富「兩性兩位」的色彩呢!

5:說天主教「使她(聖母)在信徒的宗教生活中,佔了比耶穌更重要的地位」,或說天主教「拜聖母」,都是無稽的。在天主教與基督教勢成水火、互相攻擊的時代,對天主教產生這類的誤會,還算情有可原;但在今日大部分基督徒都已知道天主教並非「拜」聖母的時候,身為一個教會的牧者和神學家,還故意這樣地造謠去蒙蔽那些對天主教認識不深的信徒,卻是接近存心毀謗了!我們對聖母所用的字眼是敬禮、尊敬、孝愛、讚美等;對天主所用的字眼是欽崇、朝拜或祭祀。我對神「欽崇」,因為他是神、是主、是萬有真原;我們對聖母及一切聖徒都不過是「敬禮」,是景仰、愛慕、效法和尊敬。我們自信對天主十誡的第一誡--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還是有相當認識的!我們又怎會「拜聖母」呢?


6:其實滕君也認為瑪利亞是「可尊敬的聖母」,我們不過是把同樣尊敬的心,以外在的行動表現出來吧了。為甚麼「發諸內」卻不可以「形諸外」呢?在天主教這二千年的發展中,我們當然會有些外在表現是令新朋友們看不順眼的,但如果信仰內容一致,外在表現有所不同又有甚麼相干呢?
為甚?一定要把天主教「尊敬」的行為,看成是十惡不赦的「朝拜」舉動呢?

7:吳主光在他的大作中,引用了許多聖經中有關聖母的記述,都解成為「聖母與耶穌沒有甚麼關係」,更用了耶穌稱聖母為「女人」而作注。奇怪的地方是:天主教同樣是基於這些聖經章節,而發揮出一套完整的有關聖母的神學。
這大概也是「自由解經」的結果吧?

8:陳終道說「約瑟等瑪利亞生了耶穌以後才(和她)過著夫妻生活」,顯然是針對天主教認為聖母始終都是「童貞女」這一說法。但陳君卻把聖經沒有說的東西都「推論」出來了。 「唯一聖經論者」不是很重視聖經的一字一句的表面意思嗎?他憑甚?說出了聖經未說而他竟大膽地推論出來的東西呢?
難道為了攻擊天主教,連自己原定的原則都可以不惜放棄嗎?

9:聖經中耶穌的「兄弟姊妹」是指其堂兄弟姊妹(見思高譯聖經P.1529注)。耶穌稱聖母為「女人」,是因為「女人」這個字在救恩史中意義獨特(創3:15的「女人」是救世主之母;默12:1的「女人」也是「身披太陽、
足踏月亮」的救主之母)。

有關聖母是童貞女(卒世童貞:Perpetual Virginity),連基督教的兩位鼻祖馬丁路德及賈爾文(John Calvin)都極力加以維護,他們的主張曾在下述刊物中被引用:John P. Meir (
1992)"The Brothers and Sisters of Jesus in Ecumenical Perspective", The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54, pp. 1 - 28

10:但我們也應小心,別讓太多其它的敬禮,分散了我們對基督的注意力,也要在敬禮聖母這事上,「避免一切虛妄的誇大」

(教會憲章no.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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