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31日,檢方要求傳調索尼/ATV出版公司和MIJAC出版公司的財務和商業活動報告,以及對這些公司的歌曲版權目錄和該巨星房產和財富價值的評估證據。很明顯要指出的是,索尼/ATV出版公司和MIJAC出版公司是Michael Jackson現在的兩大經濟命脈之一。


  1986年,Michael Jackson花4750萬美元買下了ATV的歌曲版權目錄,其中包括超過250首披頭士樂隊歌曲的版權。索尼/ATV出版公司成立於1995年,現在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音樂出版公司之一,這個出版公司就是Michael Jackson用ATV和索尼音樂公司出版部的合併產物,雙方對等分得一半的利潤。合併後,索尼音樂公司當即就付給了Michael Jackson一億美金的交易酬金。實際上,在1993年,Michael Jackson就將手下的ATV發行公司的曲目管理權由環球音樂公司轉交給EMI百代音樂發行部主理,據報導Michael Jackson將從中獲利兩億美元,先期便已收到了一億美元的酬款!這些舉動過後,Michael 不再只是一個唱歌跳舞的人——他變成了音樂界最有權勢的人之一,須知除了披頭士,從貓王、麥當娜、綠洲樂隊、鮑伯·迪倫到近十多年來的瑪利亞·凱麗、席琳·迪翁、諾拉·瓊斯等等超級頭牌明星的歌曲版權,都在索尼/ATV出版公司的控制之下,而索尼/ATV出版公司又是由索尼音樂和Michael Jackson對等控制!這些明星們的作品所賺取的金錢,有超過一半的比例要分給索尼/ATV出版公司,再對等分給索尼音樂和Michael,Michael Jackson每年從中都能獲得數千萬美元的收益。
這個出版公司的曲目庫,據行家估計,價值十億美元。


  同時,Michael Jackson還擁有自己所有的歌曲版權,並統一歸在他的MIJAC出版公司旗下,由華納/查普爾公司管理。這套歌曲版權庫,價值2-3億美元。
索尼音樂公司只幫助合作發行他的歌曲,並控制著作品母帶權(若干年後母帶權將返還給傑克遜)。


  Michael Jackson於80年代買下了​​ATV出版公司(內含披頭士樂隊歌曲版權)的舉措,無疑是聰明而大膽的,經事實證明,也是非常成功的。他當時在競標中贏過了披頭士樂隊前成員Paul McCartney,也激怒了這位前披頭士樂隊的主唱和很多音樂工業內的大玩家。當一個藝人或一個公共人物在奢耗金錢或購買了一些不值當的產業後,那些人就會安然坐在一邊哈哈大笑,並稱其為傻瓜。Mike Tyson、Mc Hammer,以及無數其他的白人或黑人藝術家都歸此範例。
但當一個藝人足夠聰明地進行了這樣一筆價值連城的購置後,許多人因此憤怒了。


  批評也立即出現了。輿論說他是從Paul McCartney那裡"偷來了"版權,說他往朋友背後捅刀子,說他批准拿披頭士樂隊歌曲去打廣告就是"褻瀆"了那些珍貴的歌曲。那時,"古怪傑克"的外號也出現了。當Paul McCartney爵士購買了其他藝術家的音樂版權時,這樣的批評出現過嗎?當Paul McCartney拿別人的歌曲去打廣告時,這樣的批評出現過嗎?沒有,他反而因為他的商業頭腦而得到了讚揚。
但是MJ購買ATV版權使他成為了一個繼他的良師益友摩城唱片老闆白瑞·高迪之後在音樂界甚至整個商界擁有勢力的黑人。



  Michael Jackson對ATV歌曲版權的擁有,無疑是他招致最多批評的一件事。同時開始有報導說,他有大手大腳花錢的習慣;有報導說,他的流動資金已經非常有限。誹謗者圍繞版權精心編造著故事,說Michael 已經到了破產的邊緣,即將失去珍貴的版權:他"為了還債從沙特王子那裡借了2億美元"。他就要失去他的版權了......不,等等,他是"從索尼音樂公司借了2億美元"。等等——索尼公司否認了?好,那麼,他是"從美洲銀行借的"。在對他的評論、嘲笑和玩笑聲中,一堆又一堆的人在焦急地等待他破產並賣出歌曲版權的消息。那些無憑無據的揣測已經持續了18年,但MJ依然擁有著這些版權,當然揣測也將繼續下去。但擁有包括很多黑人藝術家在內的作品版權的Paul McCartney面對過同樣的揣測嗎?當然沒有。Paul McCartney過著富足的生活,沒有別人的白眼和對他經濟頭腦的竊笑。但是就因為MJ買下的是ATV,那些呆在自己小公寓裡的竊笑者們就一直渴望著他的財政危機,而聽說,他的唱片東家,索尼音樂公司,將是第一個趕來
排隊的買家,儘管他們已經擁有其中一半的版權。


  索尼音樂公司在2001年MJ行新專輯《天下無敵》(Invincible)時,就與其鬧翻,最後兩家更是打起了口水戰。Michael Jackson指責索尼音樂公司沒有好好推銷他的新專輯,不肯給預算拍攝音樂錄影,導致銷量僅以大約1000萬張收場(雖然對其他明星來說已經是非常可觀的數字了)。之後,Michael 參加了倫敦和紐約的兩次歌迷示威,指出所有一切的緣由是因為他"即將離開索尼音樂公司,而同時還將帶走索尼音樂公司一半的命脈(索尼/ATV出版公司一半的擁有權)"。索尼"不能容忍一個藝術家竟然能比他們商家還要聰明"。此外,儘管索尼音樂公司自己言之確鑿的否認了是他們傳出MJ"欠債兩億美元"的謠言,但據最先傳出該"破產"故事的記者羅傑·弗萊德曼暗示,這個傳言的源頭直指索尼音樂高層。據內幕人士透露,Michael Jackson還和當時的索尼音樂總裁Tommy Mottola鬧了非常嚴重的矛盾。傑克遜在後來的歌迷示威中更直指摩托拉是"惡魔"、是"種族主義者"。據說,Tommy Mottola曾指著MJ鼻子說,"我要毀了你。"之後不久,Tommy Mottola下台。
索尼音樂公司換了總裁重新和MJ開始談判。


  或許這整個案子都與Michael Jackson是否真的猥褻了男童無關,現在的整個情況甚至有可能是索尼音樂公司在幕後構陷。在案件爆發之前,已經有消息稱傑克遜將對索尼音樂公司提起上訴,要求拿到他應得的版稅。我在此可以提醒所有的人注意,美國唱片工業協會記錄的MJ《Thriller》專輯的銷售數據自2000年10月以來就沒再變動,甚至在2001年《Thriller》特別版發行後,儘管在全球引起了購買熱潮,但數據至今依然沒有變化。 《Thriller》專輯最後一次更新的銷售數據是2600萬張(美國國內),到現在2005年,這個數據按正常估計也至少應該已是2800萬張以上。其它MJ專輯的銷售數據更是從未更新。數據沒有更新,並不是美國唱片工業協會的責任,而是索尼音樂公司的責任,因為必須唱片公司提供銷售報告後,唱片工業協會才會對數據進行更新。但索尼音樂公司遲遲不提交更新報告的原因就在於:可以剋扣掉因專輯新增銷量而帶來的版稅,而這些版稅正是應該付給藝術家們的報酬!
現在我們已經無從查考Michael 每張專輯至今已經真正賣出了多少張,但可以肯定的是,索尼音樂公司欠MJ很多錢。


  於是我們可以這樣解讀:索尼音樂公司一直試圖在經濟上拖垮傑克遜:除了不申報新銷量而逃避付給Michael Jackson版稅外,他們還故意不去宣傳促銷MJ的新專輯。 《天下無敵》發行不到半年,就被取消了所有的宣傳活動,索尼音樂公司不給MJ資金拍攝音樂錄影,且只發行了兩首反應一般的單曲,這是非常罕見的。但這張專輯還是堅挺地賣出了1000萬張!至於之後的《Number Ones》和《終極收藏》,更幾乎是零宣傳。
儘管如此,前者還是在全球銷售了750萬張!


  經濟上拖垮Michael Jackson的好處是:可能Michael Jackson會被迫賣掉索尼/ATV出版公司的另一半擁有權,這樣,索尼音樂公司就可以全權擁有這套曲庫!
可是,儘管索尼不給版稅、不宣傳新專輯,但他們看到的是——Michael Jackson似乎依然穩若泰山。



  那麼下一步是......

  1)讓93年案件的男童證詞通過秘密渠道洩露出去,讓全世界看到;

  2)為某人提供資金支持,以指控Michael Jackson犯有新的猥褻兒童罪,從而使Michael Jackson不得不花費他大筆的財富來為自己辯護;

  3)買通某地方檢察官和法官,設置一個天文數字的保釋金額——300萬美元!也許他們認為,只要Michael Jackson再被指控孌童,他的事業就會遭到致命重創,他們認為這樣可以讓其破產,因為他不得不大花錢財來打官司,同時,因為已被玷污的名聲,所以幾乎沒有人會再和傑克遜合夥合作。

  案發後,據Michael Jackson去年的一紙聲明暗示,在1993年孌童案中,當他決定與當時的控方在法庭上乾到底的時候,正是索尼音樂公司及某些顧問為了各自的商業利益,施壓要求他盡快進行和解。在失控媒體和這些幕後勢力的壓力下,1993年案件走上了和解之路。
但這次,也許同樣是因為商業利益,2003年案件走上了審判之路。


  MJ身邊的人,想吃掉他的太多了,這個世界美好的東西都在慢慢消失

  當MJ去世之後,很多人都意識到,MJ就如那些可愛的夢想,好玩的玩具,自己的青春,再也不復返了,悲痛不可控制,MICHAEL JACK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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